一、入驻流程
二、退租流程
三、入驻企业的注意事项
(1)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及环境保护的规定
1.安全生产
①入驻时依法进行“安全生产三同时”及做好安全评价,建立安全管理台账。
②建立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,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;
③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,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;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书。
④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;
⑤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;
⑥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、设备、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规程的要求;
⑦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,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;
⑧有重大危险源检测、评估、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;
⑨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、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,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、设备;
⑩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其他规定。
2.消防安全
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、消防安全操作规程,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;
②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、器材,设置消防安全标志,并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,确保完好有效;
③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,确保完好有效,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,存档备查;
④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畅通,保证防火防烟分区、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;
⑤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;
3.环境保护
①入驻前应先取得“环评报告书”
②做好环保管理台账
③重点控制对空气、水、噪音的污染,固废和危废的收集方式是否合理、废料存放应符合要求。
④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其他规定。
(2)房租收缴制度
园区企业房租金款项应先付后用,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三晶支付房租金及押金。对超出合同规定期限仍未完成付款的企业,进行催缴;对欠款超过1个月,不超过3个月的企业,发送催款通知;对欠款超过3个月,不超过6个月的企业,第二次发送催款通知,如到期仍不缴纳房租,则下发通知并暂停水电供应;对已暂停水电供应、或欠款超过6个月的企业,由园区法律服务律所向企业发送律师函,要求企业进行欠款清缴;欠款超过10个月,经多次催缴后仍不付款,且还款态度不积极的企业,发送律师函后,经街道审批,可采取起诉手段追缴欠款等事宜。
(3)物业缴费的须知
自企业入驻园区验房交付之日开始起计算物业服务费;交纳费用时间,按物业协议签订日期起:每半年交纳一次;先付后服务。
(4)园区车辆管理须知
凡是企业车辆或员工车辆都需到三晶(1号楼)综合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。未进行车辆录入登记的车辆,进入园区时,需在园区门卫进行临时车登记,车主需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,不得随意编造。进入园区的所有车辆都必须服从物业保安人员的管理,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对车辆的引导,将车辆规范有序的停放到停车位,禁止一车二位、乱停乱放、停放不规范等现象的发生。
为了园区企业财产安全考虑,出租车禁止进入园区。如遇下雨天气、携带重物、有行动不便人员等特殊情况,请向门岗保安人员说明情况,也临时允许进入园区。出租车在园区行驶要注意安全,如果产生事故,驾驶员和乘客都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(5)出门证使用须知
①企业产品出入证的使用
出入证由该企业自行出具证明,证明上必须写明事由、出门物品及数量备注等内容并公司盖章,保安凭出门证放行。
②企业办公电器、家具等物品出入证的使用
出入证由该企业负责人提交有关申请,申请书上必须写明事由、出门物品及数量备注等内容并公司盖章,最终交给三晶审批,由三晶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才有效,保安凭出入证放行。
四、组织机构
部门职能
(1)项目服务部
①孵化基地的对外宣传、招才引智;
②办理企业入驻、迁出手续,并建立档案;
③协助孵化基地企业办理工商、税务等注册登记及变更手续;
④衔接企业在“苗圃—孵化—加速”过程中的相关事宜;
⑤宣传、解读和落实各级政府的科技政策,辅导企业项目申报;
⑥对接投融资、产学研及全国高校常州校友会联盟等服务。
办公室电话:81238780
(2)综合办公室
①孵化基地服务配套设施的管理工作;
②园区日常环境维护;
③组织常州出入境管理支队、常州车管所、三井派出所等部门现场办公等事务。
办公室电话:85169333
(3)工程服务部
①协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、环保备案等工作;
②园区房租收缴及催缴事宜。
办公室电话:85601008
(4)财务部
①财务管理与服务;
②协助并组织企业工商、税务年检等常规咨询服务工作;
③资产管理及房租金收缴;
④财务咨询。
办公室电话:85169516
地址: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25号
常州市新北区华山中路23号
公众微信号:常州三晶信息技术孵化器
电话:0519-85167227